关于禁止在水库、河道、塘坝、
调蓄池、水渠、人工湖等危险
水域及周边进行戏水游泳垂钓
等危险行为的通告
全市广大人民群众:
暑期来临,天气高温炎热,在水库、河道、塘坝、调蓄池、水渠、人工湖等危险水域及周边进行戏水、游泳、垂钓人员日益增多,处于溺水事故危险期、易发期和高发期。为切实防范溺水事故发生,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张掖市公安局联合市水务局、市教育局、市民政局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一、禁止任何人在水库、河道、塘坝、调蓄池、水渠、人工湖等危险水域戏水、游泳、垂钓。二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、河道、塘坝、调蓄池、水渠、人工湖等危险水域从事与戏水、游泳、垂钓有关的经营活动。三、学校及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和监护,严防未成年人到水库、河道、塘坝、调蓄池、水渠、人工湖等危险水域戏水、游泳、垂钓,避免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。四、各园区、乡镇、水利管理单位、调蓄池管理单位等要加强所辖河道、水库、河道取水工程的管护,扎实开展危险水域排查整治,在湿地湖泊、水库水塘等水域周边,以及临水公园景区、河道施工现场、人工湖、游泳场馆等重点场所设置安全隔离带、防护栏等,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、一个救生圈、一根救生绳、一根救生杆“四个一”建设。有条件的地方,可在事故多发水域安装视频监控和警报系统,通过“人防+技防+物防”叠加互补的方式,进行全天候监视防范。五、各妇儿工委、民政、教育、公安等部门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,完善关爱服务体系,健全救助保护机制,督促乡镇(街道)儿童督导员和村(社区)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。各派出所加强与家庭、学校之间的衔接配合,发动村(社区)干部、社区警务团队和“五老人员”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,广泛开展高频次、全覆盖预防溺水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。六、罔视安全管理规定,擅自下水游泳、戏水、垂钓发生溺水等安全方面事故的,后果自行承担。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,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。对不听劝导、甚至干扰劝导的行为予以治安处罚。对阻扰和干扰河道、水库、调蓄池、塘坝管理,破坏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七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水库、河道、塘坝、调蓄池、水渠、人工湖等危险水域戏水、游泳、垂钓等危险行为。